
李贞驹律师将继续在本栏为华人分析英国移民法在 2012年对华人之影响。
读者如有任何疑问可寄电邮至enquiries@christine-lee.co.uk联络我们。篇幅所限,读者提出之查询,本栏整理后将提出重点讨论。个别之查询,本栏恕未能逐一响应。英国内政部移民事务国务大臣格林5月19日宣布加强管制非欧盟人仕在英国境内签证被拒绝的上诉权,防止移民滥用计分法的上诉机制。格林表示:非欧盟申请人之上诉个案中,大约有三分之二都是以提出额外材料作为上诉之理据。他认为申请人应该在最初提出签证申请时,提供完整的材料,不可滥用上诉机制。
从5月23日起,非欧盟人仕以移民计分法在英国境内申请签证,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被拒签者,内政部的签证申请上诉委员会将不再接受提出额外材料的上诉。申请人需要重新缴交申请费用,提出第二次签证申请。
政府认为补交材料,需要额外人手处理,应当作重新申请,申请人应缴付费用,否则变相由英国纳税人付款,加重国民的负担。内政部指出:终止此类上诉,对有助实践英国移民制度,避免内政部签证资源和经费不必要的浪费,节省开支,使整个签证系统更加可靠和有效率。
签证漏寄文件被拒签
英国近年来把不同的签证及续签的申请表格规范化,并推出详尽的指引,协助申请人填写表格。不少华人在提出签证申请时,均自行上网下载表格,按指引填写数据,再附上所需证明文件等材料,便完成签证的手续。
李贞驹律师近日在出席多个移民法讲座中却发现,不少华人及留学生在申请签证时,往往因为未有提供适当的数据或文件而申请被拒。在以往,移民官员在处理申请时﹐一般都会酌情处理,要求申请人提供欠缺的材料,再进行审批。近年来,政府为加快审批时间,把签证的表格规范化,移民官只能按指引办事,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决定是否发出签证。故此,申请人若一时大意,填写数据时,只要有轻微错误,或漏掉了一些文件,亦可能被拒签。
拒签后或需回国续签
最新的规例推出后,申请人将不能在拒签后再补交文件,提出上诉。华人日后申请签证,在填写数据时,需要额外谨慎,及预留更多的申请时间。否则一旦被拒签,签证到期,便有可能需要回国再重新提出续签的申请。
申请人亦需留意表格的官方指引通常只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标准的材料。由于每人各自情况未必一样﹐提供的材料及证明亦未必相同。申请人若只看官方的指引,未必明白有关的法律基础。提供的申请材料,往往未必适用于自身的情况。也有申请人因为错误理解指引的条文,提供不当的数据而被拒签。
被拒签切勿悲观失望
值得留意是,新规例只限移民计分法的签证个案,并不代表所有移民签证被拒的个案均不能提出上诉。反之由于英国是欧盟国,受欧盟条例所限制,加上英国本身亦已推行人权法,对不少移民的权益均有保障,申请人不需因为被拒签而感到悲观失望,反之,应尽快寻求律师提供专业意见,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决定是否能够提出上诉,或以更合适的程序从新提出签证的申请。一般来说,律师若能为申请人在移民签证的法律上提出充分的理据,便有机会成功上诉。但由于上诉的时间较长,并可能牵涉到额外的律师费用,申请签证时,对有关法例若不太了解,又或自身情况特殊,宜先找律师协助,才提出签证申请,避免一旦被拒签,引来更多的困难。